
蓝鲸新闻7月31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景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景瑞地产存在以下情形:未及时披露监事变动、债务逾期、重大诉讼、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到纪律处分、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以及在债券发行阶段的违规行为等。
以上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倪洪梅自2022年7月25日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陈超自2018年7月1日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景瑞地产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倪洪梅、陈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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